专注棘手事务处理二十余年,一切用实力说话

调查诉讼

女方户口地能提请诉讼离婚吗

成都婚姻调查公司  发布时间:2018-05-12  浏览:3179

有人问咱们成都婚姻调查公司咨询顾问“女方户口地能提请诉讼离婚吗?”回答这个问题,小编查阅了大量文献,总结出有两种情况是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

2、被告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戒毒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如果女方的户口没有转移,就应当按照正常的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起诉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必须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起诉。当女方起诉离婚的时候,若出现一些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有时候也会准许在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起诉,为避免麻烦,建议出示相应的证明,准备充足的证据,才能在保障自身权利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利益!

点击关注中侦网更多资讯http://www.86zt.com/

24小时热线:150-0281-8888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锦江区锦华万达广场

Copyright © 2003-2024  得平私家侦探 得平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