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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背着我把房产转让给外遇对象我该怎么办

成都私人侦探公司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1605

       成都私人侦探公司讲述丈夫背着我把房产转让给外遇对象我该怎么办:夫妻经过多年打拼奋斗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财产,可在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时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在婚内生活中,郭某发现丈夫“出轨”,有了外遇,她觉得没法继续一起,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更打击她的是,婚还没离完,丈夫却背着我不知情的情况把一处房产转让给了外遇对象,
      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处房屋,“杜某说为了偿还欠陈某的债务卖给了他外遇对象,可我从未听说过有欠债啊”。郭某心想,卖房屋的事自己一无所知,也没有签名同意转让,杜某私下就转让了共同财产,觉得这是杜某和陈某恶意串通行为,“目的就是为了侵吞自己的房屋份额。”
      于是,郭某一纸诉状将杜某和陈某都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杜某声称,自己与陈某的债务问题及以房抵债都是事实,郭某悉知自己的对外债务,也曾口头同意房屋转让,所以他认为自己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处分,因此房屋转让行为应当真实有效。
      不过,杜某和陈某在庭审上的陈述却出现了较大出入。这俩人均表示借款总金额合计50多万元,都是现金给付,不过双方在多个场合对借款数额的陈述都不一样,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行为。
      而且,在房屋抵债给陈某后,杜某还依然住在该房屋二楼,这时杜某改口称,在转让后自己是租赁关系入住,也是现金支付租金,但陈某是否有出具收据,俩人陈述又出现不一致情况。
      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杜某与陈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应属无效。法院认为,杜某在未征得原配偶郭某同意的情况下,虚构借贷事实与陈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该行为显然并非善意,已明显损害原配郭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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