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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调查取证文书

时间:2024-11-03 作者:得平调查 点击:4389次

南京市人民法院

调查取证通知书

(2023)宁法调证字第123号

尊敬的调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京法院调查取证文书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名称:张三诉李四合同纠纷案

案件编号:(2023)宁民初字第456号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原告:张三

被告:李四

调查取证目的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审判的公正性,本院决定对本案中涉及的合同履行情况、款项支付情况等关键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1、合同文本及附件:请提供张三与李四签订的合同原件及所有相关附件。

2、款项支付凭证:请提供张三支付给李四的所有款项的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相关凭证。

3、履行情况记录:请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沟通记录、履行进度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4、相关证人证言:请提供能够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5、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证据材料。

调查取证要求

1、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伪造、变造或者隐匿。

2、证据材料应当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改、缺页等情况。

3、证人应当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伪证或者隐瞒事实。

4、证据材料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至本院。

调查取证程序

1、证据材料提交:请将证据材料送至南京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2、证据材料审核:本院将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勘查或者询问证人。

3、证据材料使用:审核通过的证据材料将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

法律责任

1、如不按照本通知书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如证人作伪证或者隐瞒事实,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1、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调查对象,一份存卷。

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院立案庭联系。

南京市人民法院

立案庭

地址:南京市XX区XX路XX号

电话:025-12345678

邮编:210000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1、证据材料清单

2、证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本通知书共1页,附件2页)

是一份模拟的南京法院调查取证文书的示例,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格式模板,实际的文书内容会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进行调整,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需要调查取证的内容,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